公司年报别漏: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报送,连续2年没报还联系不上会被吊销执照

公司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。未按期公示年报的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处罚;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改正,而且通过登记地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,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。(来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、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八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公司年报怎么报?

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填报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。(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,2022年3月1日发布并施行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歇业不等于可以免报。实施细则同时明确,歇业的市场主体也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。(来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公司年报什么时候报?

事项 时间要求 依据
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
更正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二条
公示股权变更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条

上述依据分别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和国务院令第654号公布、2024年3月10日修订的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。(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年报公示信息发现不准确后,不要拖过报送窗口。企业应当及时更正;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,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。更正前后的信息还要同时公示,方便公众查看修改记录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二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年报公示哪些内容?

按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九条,前六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:

  • 企业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;
  • 企业开业、歇业、清算等存续状态;
  •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、购买股权;
  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、出资方式;
  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;
  •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、网址。

以上内容属于应当公示的信息,不只是填报选项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九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第七项所列的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负债总额、对外提供保证担保、所有者权益合计、营业总收入、主营业务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纳税总额等信息,由企业选择是否公示。把它理解成“整份年报都可以选择不公示”并不准确:应当公示的前六项与第七项的处理方式不同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九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股权变更等信息是不是随年报一起报?

不一定。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信息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,以及行政许可取得、变更、延续,知识产权出质登记、行政处罚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,应当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也就是说,年报窗口不能替代依法应当及时办理的变更信息公示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企业未履行这类公示义务的,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年报不报有什么后果?

后果不是只有“经营受限”这一句,而是会沿着逾期记录继续发展。

违规情形 处理后果 依据
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,或者未按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八条
未依法按期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 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七十条
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,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改正,并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八条

上述规定分别来自国务院令第654号公布的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。(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吊销后果需要同时满足法定条件,不能理解成“漏报一次就吊销”,也不能理解成“连续2年没报就自动吊销”。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改正,并且通过登记地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,才是这条规定的完整条件组合。

年报能随便填吗?

不能把年报当成走过场。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,如果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,按相关规定处理;没有规定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,并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因此,发现股东信息、出资信息、股权变更信息或经营状态填写不准确时,应在每年6月30日之前更正,并保留更正前后同时公示的记录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二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资料来源

常见问题

公司漏报一次年报就会被吊销吗?

不会直接依据单次漏报就吊销。未按期公示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处罚;吊销需要符合“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改正,并且通过登记地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”的完整条件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八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公司已经歇业,还需要报年报吗?

需要。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,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。(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年报填错了,最迟什么时候更正?

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,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,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二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股权变更只放进年度报告里,可以吗?

不能据此替代及时公示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,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。(来源: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十条;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

年报里的经营数据都必须公示吗?

不是全部都必须公示。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(2024年修订)》第九条列明的前六项信息应当公示;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负债总额、营业总收入、利润总额、纳税总额等第七项信息,由企业选择是否公示。(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