价格违规罚多少: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里的罚款数字,个人也适用
价格违法罚款不只看标价高低,还要看行为类型、是否取得违法所得以及情节轻重。经营者为个人且没有违法所得时,部分价格违法行为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;明码标价违规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以下依据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和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整理,相关文本核实日期均为2026年10月1日。
《价格法》第四十条是怎么处罚的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经营者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的,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予以警告,可以并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需要注意:没有违法所得时,《价格法》第四十条没有设置一个统一罚款金额,而是授权具体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规定确定。该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7年12月29日公布,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| 处罚条件 | 《价格法》第四十条的规定 |
|---|---|
| 存在违法所得 | 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|
| 没有违法所得 | 予以警告,可以并处罚款,具体金额结合相应处罚规定判断 |
| 情节严重 | 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|
低于成本倾销、价格歧视,罚款是多少?
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四条把两类行为放在同一项处罚中:
- 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商品等外,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,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并损害相关合法权益;
- 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,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。
存在违法所得的,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该规定由国务院于2010年12月4日公布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虚假价格、变相提价或压价,分别罚多少?
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
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七条,存在违法所得的,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该条由国务院于2010年12月4日公布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抬高或压低等级,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
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八条,采取抬高等级、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或收购商品、提供服务,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,存在违法所得的,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该条由国务院于2010年12月4日公布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不标价、标价外加价,罚款是多少?
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三条把以下行为列入明码标价违法:
- 不标明价格;
- 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;
- 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;
-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。
实施这些行为,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该规定由国务院于2010年12月4日公布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进一步明确,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处罚。该规定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,于2022年4月14日公布,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经营者是个人,处罚有什么变化?
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一条专门区分了“经营者为个人”的情况:
| 对应规定 | 个人经营者没有违法所得时的规定 | 情节严重时 |
|---|---|---|
| 第四条、第七条至第九条 | 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 | 该条没有单独列明“情节严重”的个人罚款区间 |
| 第五条、第六条、第十条 | 按照前述规定处罚,即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 |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|
这套规则主要解决的是个人经营者的处罚上限和情节严重情形,不能理解成所有价格违法行为对个人一律罚款10万元。是否存在违法所得、具体实施的是哪类行为、情节是否严重,仍需分别判断。个人如果有违法所得,相关条款同时保留了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一定倍数罚款的处理。
该规定由国务院于2010年12月4日公布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网络交易平台也可能被罚吗?
如果交易场所提供者违反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第四条第二款、第三款规定的义务,法律、行政法规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;没有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所称交易场所提供者,包括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。该规定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,于2022年4月14日公布,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一人公司实际经营时怎么判断?
先把价格和收费放到订单、报价单、商品页面及结算页面中核对,重点检查:
- 价格是否完整展示:服务费、平台费用、税费等收费项目,不应只显示一个容易误导的基础价格。
- 标价之外能否另行加价:已经明码标价的商品或服务,不应在结算时临时增加未标明的费用。
- 折扣和促销依据是否真实:原价、比较价格、限时价格及优惠条件应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,避免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。
- 降价是否低于成本:鲜活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商品等依法降价处理的情况,与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低价倾销不能混同。
- 同类客户是否被区别定价:相同商品或服务面对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时,需要警惕价格歧视风险。
这只是经营合规检查,不替代对具体交易事实和证据的判断。平台或支付页面显示一个价格,不等于所有后续收费都已依法标明。
常见问题
个人经营也适用《价格法》第四十条吗?
如果个人实际以经营者身份开展经营活动,并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所列的不正当价格行为,就可能进入第四十条的适用范围。具体处罚还要结合违法所得、行为类型和情节严重程度判断。上述文本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没有违法所得,是不是一定罚款?
不一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没有违法所得时予以警告,可以并处罚款;是否并处罚款以及具体金额,需要结合具体行为适用的规定判断。该法于1997年12月29日公布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明码标价只是没写价格,也会被罚吗?
会。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三条明确把“不标明价格”列入处罚范围,同时列举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标价、标价外加价、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。这些行为可被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该规定于2010年12月4日公布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违法所得五倍以下,是按标价直接乘吗?
不是。《价格法》第四十条及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写的是“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”,计算基数是依法认定的违法所得,不是商品标价或合同总金额。该法于1997年12月29日公布,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于2010年12月4日公布,均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
平台收技术服务费,会按同一规则处罚吗?
经营者自身的收费和标价问题,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相关义务不是同一处罚对象。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规定,平台提供者违反相关义务且法律、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,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该规定于2022年4月14日公布,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,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。